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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流域重点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招标,招标内容采用“投融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流域重点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由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范围内有关工程、资产以及区域内相关地块管理和使用、生态等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投资及融资、项目运营管理等。通过“投融建运”一体化模式带动清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相关产业发展,有效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联动发展的双向赋能和产业反哺。
本项目整体实施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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